四川表彰环保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遂宁市3个集体、2名个人获表彰
近年来
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各地、各部门(单位)涌现出了一大批
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今(23)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表彰四川省环保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决定
授予99个单位四川省环保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100名四川省环保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其中,遂宁市3个集体、2名个人分别荣获
四川省环保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和
四川省环保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四川省环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川府发〔2020〕2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地、各部门(单位)涌现出了一大批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构建“大生态、大环保”的工作格局,省政府决定授予成都市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支队等99个单位四川省环保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杜艳等100名同志四川省环保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再创佳绩。希望全省广大干部职工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同心同德、锐意进取,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建设美丽四川,创造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新业绩,为开创四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四川篇章而继续奋斗!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3日
四川省环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表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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